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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给家里人做了一道糖醋排骨,一碗红烧肉,一道木耳蒜苗小炒肉,一道清炒南瓜藤,一盆青菜汤,这会儿黄瓜西红柿什么都没长起来呢,只有青菜长得快。

    唐炳德自来就不是个爱占便宜的,他拿了一疙瘩肉和五个鸡蛋过来,还揣了两个杂粮饼子。

    这年代糖珍贵,红烧肉、糖醋排骨都是丁稀罕的硬菜,唐圆想着唐中和跟大富农,就一家送了一点,两块红烧肉加两块排骨,给他们家孩子甜甜嘴。

    两家有来有往,也没白要,拿了自家普通的肉换了。

    唐圆也没拒绝。

    唐炳德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越发觉得他们分家以后大变样,连带着封老太和封辰也大变样。

    这都是好事儿。

    今天的小酒儿是唐炳德拎过来的,半瓶老白干儿。

    季宏岳吃得忍不住念了一首东坡居士的《猪肉颂》,“圆妹子,你且等我去市里抱上大腿,回头我还来唐家村蹲点。”

    从兄弟媳妇儿到唐妹子到圆妹子,封辰对这个称呼变化很敏感,伸筷子抢走了季宏岳瞄准的一块五花三层,然后自以为很隐秘地放到了唐圆碗里。

    实际在座众人都看得清楚。

    唐圆朝他笑弯了眼睛。

    她嘴里正嚼一块带脆骨的排骨,把脸颊撑起一个鼓包,看在封辰眼里甚是可爱。

    唐圆小声对他道:“回头咱们多换些冰糖白糖啥的,野猪肉、獐子肉、山羊肉啥的也能红烧的。”

    唐炳德虽然年纪不小,但是耳聪目明的,听得俩人嘀嘀咕咕,怪不得这小子进山十来天不回来,在山里天天吃大鱼大肉呢。

    这……可耻的过于享受的好日子!

    他跟唐爹和季宏岳走了一个,咳嗽一声,对封辰道:“明儿还不能下地割麦子,你赶骡车带着几个人把季干部送去市里,给你们算全工分。”说完又想起什么,问了一句:“你会赶车吧?”

    这小子以前不下地不下活儿的,大队长怀疑他不会。

    封辰果断点头:“会的。”

    他精神力比新世界的人更突出,就算不能命令野猪耕地,却绝对能约束略通人性的骡马牛等牲口。

    见封辰肯护送他去市里,季宏岳越发轻松,原本心底的一点忐忑都消失无形,又开始给唐炳德和唐爹敬酒。

    唐爹原本挺怵干部的,别说县干部,公社干部他见到都紧张局促,不敢说话。

    但是季宏岳年轻活泼,一点干部的架子都没有,看着就像自家的晚辈一样,对他也挺尊重,所以唐爹就一点不怵。

    唐爹也很喜欢季宏岳,如果封辰不去送,他是愿意带队去送的。

    “季干部,你这么年轻又这么聪明能干,肯定会升大干部的。”唐爹由衷希望季宏岳越来越好。

    季宏岳跟他碰杯:“唐叔,你放心,我肯定会让咱们社员都吃上白面红烧肉的!”

    第二日一早封辰就带着季宏宇去大队部找唐炳德报到。

    唐炳德另外点了五个青年,有他二儿子和三儿子在内。

    他拿钥匙打开库房让封辰几个进去拿枪。

    前进大队民兵连一共有十二支762步/枪,三支苏国制式冲锋步/枪,弹药若干,这都是内战结束后部队淘汰下来的。

    以前大队也会定期组织民兵打靶训练、荷枪实弹押送地富反坏右开会、带枪进山清缴野猪群。

    这几年唐炳德要求主抓生产少开大会,所以民兵也只有野猪下山破坏农田的时候还会动枪。

    保养不善,这些枪有的生锈有的卡壳,大部分准星不准,弹道也歪了。

    瞅着不中用了,顶多吓唬人。

    不过这东西到了封辰手里那可就不一样了。

    他还是第一次见这么落后老式的枪械,不过他是个枪械通,简单上手就知道如何修理如何使用。

    要是能跟大队长申请两支带去山里,到时候打猎倒是方便。

    唐爱国是唐炳德二儿子,长得五大三粗,也是一身腱子肉。

    他是大队民兵连副连长,飞毛腿是连长,当然这就是一个习惯称呼,不代表真正的职务,和部队职务军衔也不挂钩。

    他会用步枪,见封辰拿了一把枪就笑:“封辰,你会用吗?可别乱动呀,小心走火儿。”

    当然不会走火,子弹锁在箱子里还没发呢。

    唐爱国以前不喜欢封辰,觉得封辰空有一把子力气,游手好闲。

    现在看封辰割麦子比他还厉害,虽然不想服气却不得不服气,但是心里还是有点不服气,寻思你割麦子快是力气大,枪械这东西可不看力气大小,只要拿动枪能顶住后坐力能扣动扳机就会开。

    封辰掂量了一下,随便一瞄准感觉一下准星,淡淡道:“会。”

    唐炳德瞅了他一眼,刚才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小子一摸枪的气势都变了,让他有一种撞见丛林猛兽的错觉。

    他打开装弹药的箱子,拿出一盒子弹来,又看向唐爱国。

    唐爱国立刻立正挺胸,背诵用枪准则。

    唐爱国背完,唐炳德又让另外几个青年背诵。

    唐爱党也背诵出来了,另外俩磕磕绊绊,还有一个背不出的。

    唐炳德轻哼。

    几个青年立刻耷拉了脑袋,小声辩解:“好久没碰枪了,就……下地了。”

    每持枪一次,唐炳德都会让他们背诵用枪准则的。

    好久没背。

    唐爱国瞅着封辰,笑道:“封辰,你没学过,路上我好好教教你。”

    封辰:“不用,我会背。”

    他很流畅地复述了一遍。

    旁边围观的季宏岳偷笑,就那么几句话,听一遍就能背出来,这些人每次用枪都背诵居然还忘了。

    啧啧,真是欠打手板儿。

    唐炳德很满意封辰的表现,拿了三粒子弹给他试试手,又让小儿子去墙角布置靶子,顺便布控不让人靠近。

    封辰推子弹上膛,对唐炳德道:“大队长,我能打麻雀吗?”

    打靶子浪费弹药,不如打两只麻雀下来,烧烧也能打牙祭不是?

    割麦子的时候麻雀一群群扑下来啄食麦粒,唐圆就说麻雀其实挺好吃的,不管裹了泥烧着吃还是收拾干净油炸,都喷香。

    唐爱国忍不住笑起来,“封辰,你别说大话了。”

    就在这时候封辰已经端枪走到门口,空中飞过几只鸟,他瞄准,扣动扳机。

    “砰砰砰”三枪。

    三只鸟儿应声掉下来。

    唐爱国:“!!!”

    几个青年目瞪口呆,这么神的?

    季宏岳啪啪啪鼓掌,“好枪法!”

    必须给我当保镖!

    唐炳德直接笑起来,这小子,好样儿的。

    以前看着吊儿郎当的,估计没少偷摸学东西啊。

    好苗子!

    前进大队后继有人,以后就他当大队长了!

    唐炳德虽然是个严肃稳重的人,但是年轻时候也是个敢冒险的大胆儿,否则就不会组织人伏击落单的鬼子了。

    他没让飞毛腿带队,因为这是刘支书的人,也没让自己儿子带队,因为他二儿子莽不够聪明三儿子胆小。

    自然是封辰合适。

    他把一盒子弹都交给封辰,“你是护送季干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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