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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人锐利又内敛。他目光在魏倩耳畔的明月珰上停留一瞬,又迅速移开,唇角却微微扬起。

    魏倩看着他,扬眉道,“君侯今日来得早,”她抬手示意侍女摆膳,“既来了,便一同用些早食再走。”

    青瓷碗里盛着新熬的粟米粥,点缀着枸杞与莲子。桌上一碟金黄油亮的胡麻饼,还冒着热气。还有几样小菜,醋芹、酱瓜、腌梅子,爽口开胃。

    韩信执筷,同样是侯,为什么他觉得魏倩比他精致太多?不过他不是喜富贵的人,开始没话找话,“魏相这剧院首演,排的是《赵氏孤儿》?”

    “嗯。”魏倩夹了一筷子醋芹,“君侯可听过这话本故事?”

    这是时人小说家改编的话本,场景,语言,神态编写的很到位。

    “略知一二。”韩信抬眼,“不过韩某好奇的是,魏相为何选这出戏?”

    魏倩慢条斯理地搅着粥,唇角微勾,“忠义复仇,大快人心,百姓爱看。”

    复仇爽文里又夹着恩怨情仇,挺好的,人这一辈子,不能太顺,会无乐趣,不能过于虐,会失了平衡心态。魏倩还是比较喜欢纠葛纷争的情事,给她天天伤脑细胞的工作来点刺激,否则她会失了打扮的乐趣。她以前读书的时候也很喜欢看狗血虐悲来着。

    有些女孩认定一个人就是一个人了,少了激情,也没了打扮自己点燃荷尔蒙的欲望,很明显她不是,毕竟当年刘邦哄她造反时,第一句就是与她说,美男子,日后想娶几个娶几个。

    可惜她一个也不想娶,她实不想与人绑死,与人谈情说爱没问题,绑死成为她丈夫就算了,她不需要这种关系。

    韩信坐进了她的马车,一路前往咸阳,正值春好,草木都发了嫩芽。韩信侧目看她,日光透过纱帘,在她精致的侧颜上投下淡淡光影。他笑着与她言,“魏相为这剧院费尽心思,今日必能名动天下。”

    魏倩转眸,与他四目相对,笑意更深,“那便借君侯吉言了。”

    车外,春光明媚,咸阳城的轮廓已隐约可见。而今日的大剧院,注定将成为天下人瞩目的焦点。

    咸阳大剧院灯火通明。

    未至酉时,剧院外已是人潮涌动,持票者验过木符,依次入场。无票者围聚在街边茶肆,翘首以盼,只盼能隔墙听到丝竹之声。商贩趁机兜售果脯、蜜饯,更有伶俐的小童叫卖手抄剧情梗概,三文钱一份,转眼抢空。

    魏倩与韩信、巨子同坐二楼中央的纱帘包厢。案几上摆着新摘的枇杷、冰镇的葡萄酒,以及剧院特制的酥皮点心。透过轻纱,舞台全景一览无余。

    她这一天一直在后台待着,给那些演员们打气,毕竟是表演,不是他们熟悉的歌舞,表演以演为主,有歌舞,但不多。

    不过他们已经排练无数遍了,男女演员都有,但由于男演员少,戏少不必说台词的,用女子代替。

    鼓声骤起,帷幕拉开。

    舞台上,晋国大殿以朱漆梁柱、青铜鼎器布景,百官分列两侧。灯光忽暗,唯留一束冷光聚焦于奸臣屠岸贾。

    舞台的声效开始展露,低沉的雷音自穹顶滚过,青铜薄片震颤,如刀剑出鞘。

    舞台机关极为配合,屠岸贾挥袖间,舞台地板突然裂开,露出血池,实际是红绸翻涌,象征赵氏满门被诛。

    下面的观众不知道啊,他们哪见过这阵仗,反应很大,底层座席的百姓惊呼出声,有人甚至吓得站起来,被人拽下来坐好,挡什么道啊,正精彩呢!

    程婴怀抱婴儿,夜行于风雪中。

    而雪景就由洁白细砂自顶棚簌簌洒落,琉璃灯折射出凛冽寒光。

    风声起,后台风箱鼓动,纱幕起伏如暴雪肆虐。舞台旋转,程婴身影渐隐,场景切换至公孙杵臼的草屋,茅草顶竟是真的干草铺就。

    非常讲究细节,其实用细盐更好,但这样太浪费了,汉初百姓才吃上盐多久啊,他们要是知道不喷才怪。

    巨子仔细看了他们对他机关的用法,“这草屋……是用了活榫?拆装倒方便。”

    魏相轻笑,“巨子好眼力。”

    到第三幕时,二十年后,赵氏孤儿率兵杀回。

    舞台也应景出了火攻特效,舞台两侧暗槽喷出松香粉,遇火即燃,刹那烈焰冲天,实则可控范围极小。

    屠岸贾败退时,无实物表演衣袂沾水用舞蹈表演狼狈,魏倩没想到他们几个月竟然能做到这个地步。

    最后终局,孤儿一剑刺出,屠岸贾坠入血池,红绸翻滚如浪,鼓声戛然而止。

    全场静默很久,演员一起谢幕时对这场景面面相觑,有的当场就流了泪,但观众们反应过来,继而爆发出震天喝彩。

    汉子们起身跺脚叫好,差点掀翻条凳。雅座的文人击节赞叹,“这景!这火光!比《左传》原文更撼动人心!”

    巨子盯着仍在滴水的舞台,终于叹服,“墨家机关,被如此用,还相得益彰。”

    “巨子,文娱能让人开怀,在苦闷岁月里,得一份开怀有何不可呢?”

    窗外,渭河月光洒下如碎银。而咸阳城的夜,才刚刚开始。

    这年头没娱乐,所以剧院的自来水很多的,一时之间,诗赋跃于纸上,吹赞之词让看客争相涌来。

    所有的视线都聚焦于咸阳,大剧院打响了第一战,有人请魏倩换个风雅的名字,被魏倩拒绝了,简单粗暴才是最好记的。

    咸阳大剧院,把地名做什么的交待的多清楚,魏倩觉得挺好的。

    韩信很喜欢这个演出,他仿佛回到少年热枕

    时期,回长安的路上,拉着魏倩高兴的说着台上的剧情,魏倩笑着听着,还与他接一二话,他们说得很是高兴。

    年轻人就是喜欢新事物,韩信就得开发战场以外的兴趣,不然他哪天造反别人都不知道缘由。

    魏倩回府上与韩信告别,把披风取了,青黛在她坐下来就把发髻给她取了,平日里是不会这么繁琐的,一般是中分松松垮垮往后一绑就好了。

    魏倩收到了沈寂的书信,她与陈适已在打马而来的路上了。蜀地巴地如今虽然好了一点,但对比其他地方,还是贫困交加的。很多官员是拒绝去那里的,一般都是被贬过去,不然那穷山僻壤,让刘邦去做王他都恨得第二年就造反了。

    根本呆不了,而他俩居然在那十来年,还一点点治理得可以住人的样子,他们离开的时候,巴蜀百姓极为不舍,他们带来了安定,抹去了赤贫。

    但他俩来了,朝上眼观鼻鼻观心,一脸当场告老还乡都不肯去的样子。所以只能派新人去巴蜀,一句话怎么说来着,新人都是怪物,相信他们的实力。

    第130章 沈寂归朝那可是挚爱亲朋,得加钱……

    晨雾未散时,一骑快马已踏过灞桥。

    马背上的女子未着官袍,只一袭靛青劲装,腰间悬着青玉印,发髻高束,不饰珠翠,唯耳畔一对珍珠耳珰随马背起伏轻晃。她眉眼大气,三十余岁的年纪,眼角已有风霜细纹,却掩不住那股锐气——像是淬过火的剑,沉静而锋利。

    长安城门刚开,守城士卒见来人手持大司农印信,慌忙行礼。她却未停,马蹄踏过大街,惊起一群早起的麻雀。

    “那是谁?很是嚣张啊,”街边卖胡饼的小贩揉着眼睛问。

    “蜀郡太守沈寂,”旁边的老儒生捋须,“墨家出身,魏相一手提拔的能吏。如今回京任大司农,掌天下钱粮。”

    “听着有些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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