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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net提供的《女官难撩》70-80(第12/14页)
的手段更狠,有她在朝云殿中侍疾,寻常人连接近皇帝龙榻的机会都没有。
他们才走,明锦缓缓地出了一口气。
对付后宫中的宫人奴婢没什么难的,即便是谁心底里不满,也不敢非议什么。但是前朝这些臣子不同,他们每个都不是好糊弄的。只怕不出几人,皇帝昏迷不起之事就要传出去了。
“好巧。”
低沉的男声在她背后响起。
正要离去的明锦背脊都僵住了,她尽可能克制着自己不要露出什么情绪,也没转身。
反倒是陆从渊,甚是自然地朝她走了过去,与她并肩而立。他今日身着的玄色直裰看着更严肃,束发的玉冠还是明锦曾经亲自给他挑的,倒显得明锦的不接话显得很无情。
陆从渊看着她面上的冷色,觉得有趣:“怎么不理人?我们好久没见过了,自从……春闱过后,你便一直躲着我。”
明锦嗤笑一声,毫不露怯地看回去,质问道:“陆大人见了本宫,连揖礼都不会了么?陆氏世家,就教养得你不知尊卑,忘了君臣么?”
陆从渊觉得对明锦着实是需要刮目相看了,泰然自若地漾起笑意来,“揖礼?我对你揖礼,你受得起么?”
“受得起啊。堂堂北成的公主,梁皇后身边唯一的女儿,你行多大的礼,本宫都受得起!倒是你……”明锦将他伸过来意图揽她肩的手臂拍开,语气更狠绝一点,“如今皇宫是你和闻临说了算,但只要我活着,你就不可能靠近朝云殿和庆安宫半步。陆从渊,我知道你不怕遗臭万年,但你也得,给自己留点退路!”
闻澈才离开启都,明锦就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地方。整个皇城的羽林军都归了闻临所掌管,连皇帝最亲信的锦衣卫都不能随意进出皇宫。羽林军和启都外的陆氏之兵,以围炉之势将启都放在火上烤。偏就在这种时候,安远侯遭到了刺杀。
经过当年的叛乱,陆氏为了表忠心将部分兵权献上。如今的陆氏已经不复当年的辉煌了。就算加上了闻临,也只是个漂亮的花架子,掀不出什么风浪来。更遑论与江朔,与衍州,与梁晋的俞州军对抗。
明锦就是想不明白,分明是强弩之末的陆从渊了,为何还要做这些事,为何还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
“威胁我啊?”
陆从渊的笑意更深了,但明锦从他的眸光中只感受到了轻蔑。好像他只是在看一只猫儿伸爪,丝毫不将她放在眼中。
“还是关心我?”
揣了袖子,陆从渊长叹一声:“明锦,我不动朝云殿不是怕你,我对你留情,你却对我狠心。我们之间的过去,你半点都不留恋么?”
明锦好像听了一出笑话。
情至浓处之时,她放低自己,即便知道陆从渊接近她是不怀好意的,她还是舍不得。最后换来的结果就是被他弃如敝履,被他厌恶说是疯子,被他榨尽所有的价值。她在南墙上撞得头破血流,而如今却听他说这么一句“留恋”。
“难得见陆大人打感情牌。你要是不怕本宫,就不会在这里说这些话。本宫认得的陆从渊,从来不做无用之事。”
明锦斜睨了他一眼,又看向朝云殿,道:“你是在盘算,如何在史官的笔下,堂堂正正地走进那处大殿罢?我告诉你陆从渊,只要本宫在,你就,不能!”
“能不能,不是你说了算。”
明锦眼尾的笑意阴恻恻的:“且看?”
第79章 依赖
秋色渐深, 林间山道小径上空无一人。大雨过后的泥土松软,布鞋的软底踩下去,能留下浅淡的痕迹。
墓碑之上仍写着褚清连的名字。
沈钦每每这个时节都会来。
过往是他代替杜庭誉来看望, 后来便是自己愿意来的。身为寒门代表的清流之臣,褚清连和杜庭誉一生都在致力于再兴科举, 所以亲手将他这样的学子捧到如今这个位子。
可他还是辜负了。
他想起这里才算是他和元蘅初相逢之处。当日他太过于局促, 连话都说不利索。元蘅多瞧他一眼,他连耳根带面颊都是红烫的。
那时他太过于贫寒, 连件像样的衣裳都没有。褚清连算是他的师叔, 他来拜祭还是借的同门的衣裳。因为过于单薄, 他羞于和元蘅同行。
可是那时赶上了落雨, 元蘅却没嫌恶他, 而是邀他同乘马车回去。
时移世易, 他始终羞于面对元蘅。过去是因为不够得体的衣裳, 后来是因为他不复当初的心。
沈钦苦笑一声。
遇上了来山里砍柴的老翁,他身上的背篓将他的背都压弯了。不知是步子太急了还是如何, 他绊到了一块石子,踉跄着就摔了下去。
沈钦瞧见了, 忙起身去扶。
“没事罢?”
沈钦替他拍着身上的灰土。
老翁眼角的纹深如刀刻, 一笑便挤在一处, 质朴中又戳得人心中酸软。他看着已至耄耋之年,却连个帮把手的孩子都没有, 这种时节也要往山中来。
老翁摆了摆手,就势坐在石上歇着。好不容易歇回了劲, 他才道:“没事没事, 我们粗人摔不坏。谢谢贵人!真是对不住,将贵人的衣裳弄脏了。”
沈钦这时才看到自己的衣裳之上沾上了一片泥渍。他怔愣片刻, 答:“衣裳都是身外之物。这山道湿滑,您家是何处的,才下过雨怎么就出来?”
见他问得真切,老翁才舒出一口气:“儿子死了,但家中还有孙子。日子要过,这柴就得砍。”
他的笑尽堆在干枯的皮肤褶皱里,可是又那般纯粹。沈钦有些动容,将他的背篓背在肩上,搀扶起老翁:“走,我送您回去。”
“使不得使不得!”
“使得。”
沈钦冲他笑了下,便背着背篓往山下去。
老翁的家住在山脚处,破旧的村落里已经没多少人在住了。简陋的茅屋之中,沈钦见到了他口中谈及的孙子。
才不足周岁。
老翁给孩子喂了水,孩子的哭声就止了。他的手指上是砍刀留下的疤痕,磨得孩子咯咯地笑。给沈钦倒了碗水,里面漂着的几片茶叶是他翻找了许久才找出来的。入口生涩泛苦,但沈钦知道这是他拥有的全部了。
“孩子这么小?”
沈钦还是问了。
老翁的身子骨虽硬朗,但毕竟年岁到了,又能伴这孩子多少年呢?
老翁把孩子放在他自己编的竹篮里,叹了口气:“今年发洪水,贵人们要修校场。把我儿子征去了……”
后来的话他没说。
对着缺角的碗喝干了水,他才继续道,“儿媳妇要嫁人,留个孩子就走了。咱们咋拦,她也要活啊……”
他说的仿佛是无关自己的事,或许家散掉的悲痛已经被他用无数个难眠之夜消解了。活了这么一辈子了,他能看开的很多,或许多看看孙儿的笑脸,就又重拾起进山中砍柴的气力了。
而沈钦的气力被抽空了。
他只是静坐在那里,就被人抽了无数个耳光。那日杜庭誉说的“民声”,大概就是眼前的场景。杜庭誉听了睡不着,沈钦听了骨头都冷掉了。
他甚至不配坐在此处饮这碗茶。冲他咯咯笑的小孩子不认得他,也不知道他是那个害得这个家破掉了的帮凶。
他倏然起身,颤抖着手去摸自己的钱袋。他出门没有带太多银子,他只好摸向了自己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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