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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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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这篇文章刊登出去就是最好的打脸!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孔凤鸣迫不及待的用裁纸刀打开信封,手上还一不小心被锋利的刀片划了个血口,周围有惊呼声音响起,但她一点处理的心思都没有,满心都放在这叠厚厚的稿件上。

    “《复仇的最佳方式》?”

    孔凤鸣看着文章的名字,脑子里已经联想到许多情节,她不知道哪个是粉红毛毛兔采用的,便只接着往下看,这篇文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女主开篇就做了自我介绍:

    【我叫姜优,优秀的优,是一个帮人完成心愿的快穿者。】

    文风一如既往的稳定,一句话引出一个新概念,然后用最简单的语言进行解释,让孔凤鸣迅速了解了快穿的概念。

    快穿是个新鲜词,但穿越不是,《回到大明》已经将穿越的含义进行了充分的科普,在这个基础上,快穿这个快速多次穿越的简称也并不难理解,孔凤鸣一边为毛毛兔的脑洞惊叹,一边在心里琢磨有快穿,那是不是也有慢穿?

    《复仇》并没有在这些概念上多耗笔墨,姜优很快就进入了主线剧情:她穿越成了一个受尽欺负的女子,女子的心愿是复仇,但问题是一整个家族就没有无辜的人,就算拎着杀猪刀一个个砍,也得花上不少时间。

    习惯了快速高效完成任务的姜优觉得不行,她决定采取一些野路子!

    第136章

    “找皇帝伸冤?能报复的了所有人吗?”

    孔凤鸣看着姜优带着细软灵巧的遛出家门, 用换来的银钱买了翻翻鸽贿赂太监,成功当上皇宫里的宫女的剧情,一边觉得这走钢丝的时间线实在刺激, 一边觉得毛毛兔这次似乎没有考虑周全,不过写东西嘛,有些事情不知道才是正常的。

    进宫后的姜优并没有停止奋斗, 靠着钞能力在七天内成功抵达皇帝身边,当上了红枣宫女,纸外的孔凤鸣看着那个亮闪闪的头衔, 一巴掌拍到了自己的脑门上。

    她也不知道怎么说了,但这个任务者还真是……不拘小节。

    故事中解释了红枣宫女的职责:在皇帝上厕所的时候,这个职位的人要帮忙塞住皇帝的鼻孔, 以免龙鼻闻到龙粪的味道,因为塞鼻孔的材料多数时候都是用枣子,才被称为红枣宫女。

    但粉红兔你别以为这么解释,我就看不出原型了!

    孔凤鸣看着这段咋听好像很有道理的文字,象征性的为王敦默哀了三秒,便兴致勃勃的翻页。[1]

    跟她想的借机伸冤不一样, 姜优在皇帝上厕所的时候,干脆的抄起藏在身上的小刀,把这个皇帝给阉了, 下手可干脆,那块肉带着两个丸子就这么吧嗒掉了下来。

    孔凤鸣:???

    孔凤鸣:!!!

    孔凤鸣揉揉眼睛,一字一句的将这段话重新读了一边, 明明都是她认识的汉字,怎么组合在一起就看不懂了呢?!

    纸张上的文字并没有因为孔凤鸣的震惊而改变,故事里的皇帝在自己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 就这么完整永久的失去了自己的龙根,而罪魁祸首被抓住以后也没有丝毫后悔,只是一昧大吼:

    【杀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我家但凡还有一个人在,就不会让你全家安心的活!】

    【昏君无道,人人得而诛之,兵强马壮者为王,有我家在,你的皇位做不了多久!】

    【狗皇帝,你们全家都该死,我家九族共存亡,便是被你杀了个透也无妨,我家桃李满天下,故交处处有,必有义士为其复仇!】

    ……

    孔凤鸣看一句倒吸一口凉气,为全球变暖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这些话加上断根之仇,再宽厚的皇帝不诛个九族都不行啊!

    后面的剧情就简单的很了,姜优在要被凌迟的时候脱离了这具身体,皇帝被她干脆的死法气炸,加上那些顶着的话,别说亲朋好友,整个家里是实打实的蚯蚓都竖着劈了两半,鸡蛋都摇散了黄,连祖坟都给刨了出来沤肥。

    原主怨气消散,跟父母入了轮回,姜优的任务完美达成,看着报酬咧着大嘴去下一个任务,孔凤鸣本来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谁知下面还有一段后传,说的是原主那个世界的皇帝是个痴情人,虽然命不长,娶了皇后却收了心,哪怕皇后只生了一个女儿,也没有找别人的意思。

    孔凤鸣看着后世对这个皇帝的评价,控制不住的嘴角上扬:痴情个鬼,他是根都没了,子嗣只剩这一个姑娘,只能在外面做样子呢。

    不过这个皇帝能得这个结果也活该,毕竟就他做的那些事情……公主是个好样的,女皇登基理所当然!

    《复仇的最佳方式》因为是个短篇,许多地方都一笔带过,严格来说,粉红毛毛兔的这篇文章并没有上一篇精巧,许多地方也并不符合逻辑,但一个爽字就像是夜空的月亮,盖过所有缺点的星光,刊登与否是根本不需要犹豫的事情。

    三天后。

    一个报刊亭的老板看着面前的一堆杂志,有些疑惑:

    “这次怎么送过来了这么多?”

    卖不出去杂志社亏本就算了,关键是他这边就这么点地方,也放不下啊。

    “好像是有个作者又寄了稿子过来,金钗叙的编辑部就多印了些……”

    小伙子一边搬杂志一边说道,他的记性并不算太好,这些话来回背了好几遍,还是有些记不住。

    “什么作者让她们这样冲动啊,搬走搬走,我这边卖不了……”

    老板摇头又晃脑,双手摆的跟大风车一样,坚定的拒绝,小伙子一气运了这么多东西,耳朵嗡嗡的响,也没听见老板说什么,只自顾自的把话补全:

    “……作者叫粉红……毛毛兔,写了白玉簪的那个。”

    小伙子是今年才来上海讨生活的,不大明白为什么编辑部要把这句话说了又说,但赚钱不就是听令?就算不解,他也鹦鹉学舌的复述了一遍,然后才抬头看着老板。

    “您刚刚说什么,我没太听清。”

    小伙子住在大杂院,昨天半夜有个黄包车夫哇哇吐血,他又帮着抬去医馆又帮着凑钱,连吃饭的钱都给出去了,干了这么多活实在是反应不过来。

    老板一脸镇定的把刚出口的话吞了回去。

    “我说放这边,我待会儿卖的时候方便拿。”

    粉红毛毛兔的名字他有些陌生,但白玉簪的故事他可太熟悉了,有这个作者的文章,别说面前这些,就算再翻个倍都不难卖,见小伙子哦了一声就老老实实的搬东西,满头满脸的都是汗水,有点小心虚的摊主还给他塞了个自己早上买的馒头。

    小伙子道了声谢,把最后两捆杂志放好,就吃着馒头高高兴兴的走了,本来还在纠结拿哪一本书打发时间的老板也不再犹豫,拿了本品相不错的金钗叙翻起来,第一篇文章就是极其显眼的《复仇的最佳方式》!

    守着书报亭的日子有些无聊,老板没事就捡着感兴趣的书看,他的阅读速度向来很快,所以当他发现自己的眼睛瞧见了什么东西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毛毛兔的用词过于精准,姜优的手法又实在利落,他对这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皇帝没什么好感,但因为是同一个性别,某个地方也传来了幻痛。

    他飞快的将这一部分略过去,一会儿就看完了整个故事,然后长出一口气。

    这文章看着着实爽快,若是出刀的那一段没有那么强的代入感就更好了,但话又说回来,这故事本就浑然天成,若是修改了这个部分,就像是圆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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