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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滑溜,明明进嘴的时候还有着颤动的外形,一和舌头相触,就水似的化掉,只余下牛乳淡淡的回甘。

    “二姐姐,是姜啊。”

    “好吃吗?”江知味眯眼微笑。

    小鸡啄米似的脑袋点了又点:“好吃,吃了肚子里热乎乎的。”

    她吃过后,一直在观望的凌花也大口下嘴,同样被牛乳里的姜味惊得呆怔住。初尝觉得好奇怪,怎么还能往牛乳里放姜呢。

    姜汁辣丝丝的,和牛乳的味道完全融合在一起,给人一种冰火两重天之感。很快那奶味占了上风,清凌凌地化在口中,又肆无忌惮地抚过唇齿的每一个角落。

    咽下时,喉头凉了一瞬,旋即温暖。从五脏庙跃出的热意席卷全身,湿润熨帖的感觉随之而来,像小手轻轻一掸,将秋日里的燥气尽数驱散。

    果真浑身都舒坦极。

    而一旁,江晓却看着姜撞奶直皱眉头。他似乎吃不惯里头的姜味。

    人的口味总有差别,这是常事。就像江知味小时候总喝不惯蓝莓味的饮料,也吃不惯任何加了香蕉的甜点、面包。所有吃食,但凡加了一点点香蕉,那就是香蕉味的,特别流氓。

    此刻她便笑盈盈地把那碗没褶子的冰酥酪给江晓推过去:“晓哥儿既不喜欢姜撞奶,那就试试这个。”

    江晓对他二姐姐深信不疑,压根不知道这冰酥酪里藏了些什么。勺子进嘴,嗷呜老大一口,“唔”的一声过后,脸唰的红了个通透。

    “二姐姐,真好吃!”

    江知味原本还笑得一脸促狭,没想到江晓还真喜欢冰酥酪的味道呢。

    宋时的米酒纯度不高,吃之前都得旋过,也就是在锅上煮过,把里头的杂质煮散了才能喝。

    但煮制后的米酒酒味还是很浓,这就导致了江晓面前的这碗冰酥酪,明明上锅蒸过那么长时间,还是有一股若隐若现的酒气味。

    对小孩子来说,可能稍微过劲了些。

    但江晓却吃得一口接一口,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眼见他的双颊越来越红,江知味连忙叫停:“晓哥儿可有哪儿不舒服?”

    江晓脸红得跟虾子一般:“没有……”

    还说没有呢,说话都大舌头了。凌花忙拿开了他身前的陶碗,低头嗅了嗅。又见这孩子两手叉腰,气鼓鼓地跳下凳子,试图从她手里把碗抢回去:“娘,我还要吃。”

    手背贴向他的脸,烫得像发烧。

    江知味也吓一跳,尴尬地看向凌花:“娘,我不是故意的。”

    双方的目光都飘向屋檐下那柄断成半截的笤帚。凌花猛扇了两下鼻孔:“皮痒了啊,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你这个做姐姐的怎么也跟小娃娃一个样。”

    江知味嬉皮笑脸:“娘,我知道错了。那还有双皮奶,解酒的,让晓哥儿吃点。一会儿歇歇,就好了。”

    江晓急得都快哭了,小嘴巴扁着,嘴唇也通红。凌花没把吃剩的

    冰酥酪给他,反喂过去两口双皮奶:“怎么样,这个也好吃吧?”

    双皮奶味道清淡。只有牛乳和蛋清,连糖都没放,就是为了保证它的原汁原味。

    此刻被镇得冰凉的双皮奶被江晓大口大口地往肚子里咽,他笑得憨傻又满足,口水流到了前襟上都不顾。

    凌花本还哭笑不得地喂着,忽见江晓抬手,揉了揉眼睛:“娘,我困。”

    “困就对了啊。”江知味冲凌花一笑,扛起江晓就往卧房走,“来,二姐姐带你去睡觉。那炒饭我给你留一碗,咱们睡醒了再吃。”

    江晓挂在她肩头,打了个深深的大哈欠,还惦记着旁的:“鹌鹑也没吃。”

    “都有,都有。你先去睡,要是热了,盖个小肚子就好,姐姐帮你把肚脐眼遮上。”

    江晓没声了。还没被扛到床边,就已经睡着了。

    出来时,凌花怒气冲冲地站在房门口,堵住了江知味前进的路。她的身后,江暖和容双紧挨着,都捂嘴偷笑。

    “娘~~~”

    江知味抱住她的胳膊,凌花不动,也不说话。

    “娘~~~~~我最好的娘,最亲的娘,最貌美如花、满四十减二十的娘~~~~你最好了啦。”

    凌花白她一眼,嘴角险些压不住笑:“那这回就算了,下回不准啊。”

    江知味得了便宜就收,像个树懒似的挂在她肩头:“好嘞,娘。咱们去吃午食吧。还得早点儿吃完,才好喂爹喂狗。”

    凌花终肯,被推着搡着坐回桌前。

    真是耽搁工夫了,其实她老早就想吃那辣爊鹌鹑了。方才见容双把鹌鹑撕开,一时间肉汁狂飙,可把她馋坏了。

    安顿好晓哥儿,总算轮到她过过嘴瘾了。

    第37章 金沙炒饭

    拿起一只,鹌鹑小小的,却沉甸甸的。

    紧致又红亮的皮子仅仅扒住里头的鹌鹑肉,凑近了,还能见着皮子上遍布的细小纹理,那一道道的纵隔里夹的都是红油,衬得这鹌鹑在日光的边缘处格外水亮。

    扯出一只鹌鹑腿,那肉汁顿时喷涌出来,急急地往嘴里送,又麻又辣,过瘾极了。

    鹌鹑都是在野地里跑的,肉质却比家养的小鸡还要鲜嫩。不仅鹌鹑肉本身香辣爽口,连那细小的骨头,嚼起来也发出咔滋咔滋的脆响。

    凌花好吃到直嗦手。这会子哪还顾得上什么长辈的气度,好吃,吃得过瘾就完事儿了。

    见她娘亲的火气彻底被美食制服,江知味总算放下心来。

    光顾着吃这些甜品、小食,正餐金沙炒饭都还没人动呢。

    炒饭拨了一点儿到狗碗中。小狗吃时便香得摇头晃脑,吃完后,那陶碗锃亮,连点油花都不见,甚至不需要拿草木灰过水洗了。

    米饭是早起蒸的,虽不是隔夜饭,但翻开来彻底摊凉后已经变得干爽。用水分稀少的米粒儿炒饭最是刚好,炒出来不绵不坨,粒粒分明的,怎么都不出错。

    家里的米缸前日里见了底。却没给江知味买米的机会,因为刘庆年又扛着一大袋米来了。他买的稻米总是新鲜,颜色白而透亮,各个儿丰满肥厚,比此前家里的陈米好不少。

    而且这回送来的,不止大米,还有一大袋筛好的精面粉。

    “本想买一截羊腿来,但怕天热、放不住,想想还是送些干货稳妥。”

    凌花又是推辞,毕竟这阵子她看着容双一天天的气色变好,有种吾家女儿初长成的欣慰。再说远亲不如近邻,就一墙之隔,她觉得没甚必要,把两家人之间搞得这么生分。

    但江知味却与她意见相左,欣然接受了刘庆年的大米和面粉。甚至他下月要是还送来,她也会大大方方地接了。

    这种你来我往的相处方式反倒长久。现在是没什么感觉,若是以后,容双总在江家吃白食,她自个儿委屈难受不说,家里平白多了一项开销,日子久了,总会引起些不必要的烦恼。

    再说如今人情社会,街坊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要知道容双白吃白喝,难免有所微词。

    先前周婶还拉着她,好心好意地问了容双总在她家蹭饭的事。大家伙儿起初不知情时,还以为知姐儿刚做了点小生意,就大发慈悲当起了大善人。

    后来才知道,刘庆年为他媳妇这一口吃的,时不时地往江家送这送那。两家人这是互通往来,谁都不亏了谁,那就见怪不怪了。

    而且容双还有让江知味当孩子干妈的意思,连小名都让央着她帮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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