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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net提供的《小病秧子养护指南》80-90(第5/17页)
他擦,也不好好擦,就乱抹一气,而后一笑,“还真是爱哭。”
“你惹的……”他本来就控制不好情绪。有一些是生理性的泪,一些是情绪攀爬上来引的泪,还有一些是宣泄情绪的泪。
他从来不否认自己弱。他可能还没有大部分的女生来的强。
他承认自己的矫情与懦弱、从不掩饰自己过多的依赖性。他就像是一株菟丝花,依附于别人而生长。
所以,如果哪天在他身边的这些人觉得累了,想离开他了,亦是无可厚非的。
因为他可能永远也长不大。无法独立。
“行行行,我道歉。”陈思凌举手投降。
有微风吹来,拂起医院的蓝色窗帘。阳光散落在床单上,也落在傅渊逸的睫毛上,闪出一点点细碎的光。
陈思凌抬手轻触那光点,眼神温和又怜爱。
大抵是病房里的气氛刚好,又或者,即将再一次看着至亲离去,教陈思凌格外珍惜眼下的时光。
亦或是,在过去的七年里,看着傅渊逸一步一步挣扎着活过来,让他终于愿意正视他们父子之间的问题。
总之,在这一刻,陈思凌得以坦然的面对过去逃避的问题。
“小崽,对不起。”他蕴出一个笑,“是二爹不好。”
“没有,不是……”
陈思凌摇头,“你以前总哭着喊我别恨你。我没好好回答过你,是因为我的确会恨,会迁怒,会无法面对你。”
“没办法,那是我的爱人。”
“我也确确实实想过,如果当初没有把你领回来,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后来才明白,其实所有的选择,都只会通向这一个结局。”
“你是凌哥留给我的。”
“你的病,是因为凌遇也是因为我。”
傅渊逸眼泪都擦不干净了,陈思凌嫌弃地皱着脸,“啧,你再这样哭,等下犯病,周渡得说我。”
“你还记得你那时认不出我吗?”陈思凌苦笑,“你看到我就躲,看到我就怕。”
那是傅渊逸病得最厉害的一阵。
陈思凌放下手头一切工作,飞过去看他。
昏暗的房间,窗帘被严密的拉起,窗户紧闭着,空气闷热潮湿,恍然生出了腐烂的味道。傅渊逸缩在床边的逼仄角落,他的状态已明显异于正常人。
眼下乌黑,眼神时而空洞时而惊恐。
看到陈思凌时,像是见到了陌生人般,害怕地背过身去,把自己蜷缩得更紧。
那一瞬,有什么东西刺破了陈思凌的心脏。
“小崽。”陈思凌放轻说话声音,连呼吸都控制着,“我是二爹。”
那时的傅渊逸沉默着,始终沉默着,像是被关进了另一个世界。
像是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他尝试安抚傅渊逸,可哪怕只是触碰,都让傅渊逸颤抖到呜咽。
从房间出来后,周渡在等着他。
他说自己已经联系了当地的医院,准备带傅渊逸去治疗一段时间。
陈思凌艰难地,应出了一个“好”字。
他不是没想过把公司卖了,以后都陪着傅渊逸。
但周渡说,“傅渊逸还清醒的时候,留了一句话给你,他说,如果哪天他真的疯了,他不要你陪着。”
“……”
那一年冬,陈思凌回国了一次。
他去了墓地,在凌遇的墓旁——那个属于他自己的位置,坐了一下午。
生命太轻,有时一眨眼,那一盏灯就熄灭了。没法继续为活着的人照亮前方。
人们常说,被留下的人才最痛苦。
每个人身处其中的人都以为自己才是最痛的那一个。可痛苦无法衡量,无法比较。
恨意到后来不过是一把刺像自己的利剑。
直到心脏淌出血,或许才能让那些执迷不悟的时刻释怀于当下。
“凌哥把你留给我,我却没好好养。”陈思凌笑着揉弄傅渊逸的脸,“下次我去你凌爹坟前跪着道歉,你在旁边数秒,怎么样?”
傅渊逸哑声问他,“跪多久?”
陈思凌“——嘶”了一声,“念在你二爹快五十了,要不然就跪个五分钟?”
“五分钟怎么够?是不是啊,奶奶。”傅渊逸吸着鼻子,把老太太当靠山。
“是,不够诚心。”
“我都快年过半百了,能不能别虐待老人?”
“陈思凌,你含沙射影奶奶年纪大?”
“……傅渊逸,你今天药吃了没?”
“吃了。”
“吃了怎么还这么活络?”
大概是因为,陈思凌爱他。老太太爱他。
他也很快能够再见到盛恪吧——
作者有话说:收一下跟二爹的线。
之后就开始收盛恪和宝的。
然后收拾收拾就可以完结了(
第84章 不装了
“叩叩——“
“还没走?”蒋路不知道是打哪儿来的,西装革履,头发用定型水喷了个大背头,“今天不是说要回别墅吃饭。”
盛恪敲着键盘,不明白怎么这个人比他自己还关心他的行踪。
“我提醒你一下,现在已经将近六点半了。团圆的日子让家里人等,可不应该。”蒋路说完,潇洒走了。
来去一阵风,仿佛是专程来提个醒。
盛恪看了一眼时间——六点零七分,这就是蒋路口中说的,“将近六点半。”
手头的工作其实并不急,犹豫磨蹭的不过是他自己。
但终归是答应了的,他不会食言,哪怕知道那是一场“鸿门宴”。
还在路上时,老太太来了电话,“小盛,到哪儿了?”
“有些堵车。”前方尾灯一片飘红,“不用等我,你们先吃。”
“哪儿能不等?”老太太笑说,“有个小傻子在外面等你半天了。行了,路上好好开车,注意安全。”
挂掉电话,不禁一笑,这种傻事也只能傅渊逸能做得出来。
天空开始飘起小雨,雨滴一滴一滴落在车窗,将前方的红色尾灯晕开。
这条路平时在这个点没那么堵,想来今天是团圆的日子,都着急归家去。
但,“家”之一字,对盛恪而言,已经很遥远了。
傅渊逸走之后,他就再没有过家。创业时睡过公司,好起来之后,搬过三四次家,到了现在的房子。如今又因那边装修,住进了酒店。
赚到第一个千万的时候,蒋路问他为什么不买一套房子。
“你不是没有钱,兄弟。总这么居无定所的,不难受?”
而他回答:“习惯了。”
小的时候在各家亲戚辗转,这里几个月,那里几个月,住的最长的是盛梅绢家的阳台。
十七岁那年,陈思凌将他带回家,但大部分的时间,他都住校。高中一年,大学四年。研究生期间和蒋路一同租去了外面。
如果家是对于某一个地方的定义,那么,他确实没有家。也不需要。
如果家是指某一种归属,那么,他曾经有过,却又失去。
抵达别墅已过七点,雨也下得大了一些。
车子拐过弯,遥遥便能望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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