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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net提供的《她的不乖小狗》60-70(第11/12页)
于幸福的话题,这都是他羞于启齿的。
除了工作,更不喜欢结交什么别的朋友,尤其是那些喜欢玩花样的男孩。
再后来,郑瑞安再也没跟李京朗说过周聿和的事情。
说不记恨是假的,李京朗每每听见这种八卦的时候都反胃,难受到一整天都吃不下饭。
直到现在,直到唐柠月真真实实在他眼前,他居然没有感觉到她想给他的羞辱,反而是一种莫名的爽快。
好像是得到了丈夫的待遇。
“你在家,也是这样对他的么?”
“让他很舒服么?”
唐柠月万万没想到他会说出来这样的话,像是被路边的流浪狗舔了嘴巴。
到底,李京朗是挨了一巴掌才走的。
-
回到家的时候,李京朗居然没有感觉到过多的不适,除了酒精带来的反应,他心头,更多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激情。
老小区的路灯总是罢工,李京朗借着月光从小区门口进来的时候欧阳澈正坐在他家门口的台阶上,比他更像一条流浪狗。
“我和她吵架了。”
原本是一句非常值得被安慰的话,此刻李京朗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想人生停摆。
他自己的烂摊子还没收拾完,实在没力气给别人擦屁股,但是他也做不到让这破地方再多一條流浪狗,就这么让欧阳澈顺着门縫挤进来了。
“你怎么渾身酒味?”欧阳澈原本是打算找个归宿的,万万没想到钻进了个酒鬼家里,“什么时候喜欢喝酒的?”
“最近。”
“”
欧阳澈轻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毕竟他也是有苦说不出,倘若喝酒能排解就好了。
“吵架了也不至于跑这么远来吧?”
李京朗把冰箱里的啤酒丢给他的时候,才回想起唐柠月说他一身酒味恶心的那句话,呆滞了几秒又把易拉罐放了回去,给自己冲了一杯蜂蜜水。
他也不明白,他把唐柠月一字一句当圣旨,而她呢,对他好,哄他高興,根本不是为了逗他高兴,只是单纯的想睡他。
哪怕过了这么久,哪怕当时闹得如此难堪,她再见到他,依然能被他诱惑,没法不承认,她还是喜欢他,盡管是皮相和□□。
“我不喝酒。”
欧阳澈也把那瓶易拉罐退了回去,给自己倒了杯温水。
“”
李京朗没作反应,只是默默坐在一旁的矮凳上,手臂撑着膝盖,浑身无力。
他现在已经没有力气待客
了,更没有力气听欧阳澈分享他悲慘的爱情故事,他自己已经够慘了,惨到被她虐待都觉得幸福。
“这么晚来找我干嘛?”
“你知道”欧阳澈顿了一下,揉搓着手指,“我只有你一个朋友。”
“”
李京朗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听见这种话,居然也可以成为别人唯一的朋友,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所以大老远跑到我这儿来?”
“陶韵要来参加唐柠月的订婚宴”
最后,欧阳澈还是说了实话。
“”
“你陪她去?”
“当然是她老公。”
“”
李京朗失声地点点头,没再继续问。
月色从那扇并不算大的小窗里投射进来,从两个人中间劈了條縫。
不知道是不是觉得缝隙太过碍眼,李京朗伸了伸脚,居然想要将它踢开。
“你在我这儿睡?”
李京朗踢了半天没能把月光踢走,转而又跟欧阳澈搭话。
“你觉得咱们能赢吗?”
冷不丁的,他问出这话来,李京朗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
两个没资格的人,两个生活在阴沟的老鼠相互抱团取暖,狼狈至极的时候实在不该讨论这种话题,听起来像是在给自己打气,实则是在幻想一些虚无缥缈的梦。
李京朗实在想要正位的身份,用盡手段,扮尽可怜,最后连小三的位置都没守住,拱手让人。
“欧阳澈。”
“”
“你想去么?”
“去哪儿?”
“她的订婚宴。”
“”
“李京朗。”
“是你太想去了吧?”——
作者有话说:小狗发疯
第70章
对李京朗来说,酒精不算是是个好东西,只不过是能讓人短暂的逃避那荒唐的现实。
他不懂那些酗酒成瘾的人到底在为了什么着迷,他没从那苦涩的液体里面尝出来什么好滋味,也仅仅在夜半惊醒时才妄图通过喝酒来麻痹神经。
李京朗很讨厌做梦,他几乎没有做过什么美梦,午夜梦回的种种从来都是恐怖的画面。今夜也不例外。
睡了又醒,醒了又睡,这种折磨甚至比发病的时候还要难耐。
那晚的月色很好,月光透过缝隙倾洒进来,落在他床边的瓷板上,映着微弱的光亮。
李京朗已经很久没仔细看过月亮了,小时候唐柠月少女怀春对月亮總有独特的情怀,她硬拉着李京朗一起看,两个小小的少年并不太懂什么月光的含义,过不了多久唐柠月就开始瞌睡,可李京朗却爱上了赏月。
他好像也从没仔细看过月亮,天文书上说月亮已经死了很久了,可那时候,却是他最鲜活的时光,好像每一秒的心跳他都能听见。
只是现在对他来说,月亮只是一个空壳,没有生息的行尸走肉,他也一样。
李京朗在外边的沙发上辗轉难眠,欧阳澈同样睜着眼睛,空洞洞盯着一处。
两个人老鼠一般地窝藏在这个狭小的阁樓里,实在难堪。
人是不能破戒的,就像他这么几个月没有见到唐柠月,似乎也没有怎么样,好像也能正常的生活,可偏偏今天晚上靠她那样近,闻到她身上的味道,碰到她肌肤,哪怕是她掌心的一巴掌,他都没法忘掉。
闭上眼睛周遭全是她的影子,平躺难受,侧卧也难受,无论如何都不舒服,睜眼就覺得眼球也干涩,眼淚在眼眶里含不住,晃悠悠地往外掉,沾湿了大片的枕头。
他微微睁开湿润的眼睛,看了看那个不动的表盘,还在十点,永遠停在十点了。
床头上已经掉了漆的闹钟被他用玻璃盒罩着,它太老了,已经无法工作了,甚至找不到能够维修的地方,李京朗却带着它奔波几千里地。
这闹钟是唐柠月上高中之前送给他的,当时唐柠月是下定决心要住校的,又担心早上没人叫李京朗起床特地买了这个闹钟,还专门在里面录了几句话用来叫早。
只是那时候李京朗不懂,他固执地覺得唐柠月是烦他了不想管他了才不想住在家里,青春期的小朋友发起脾气来不需要什么理由,他把闹钟摔掉了一只耳朵,闹着不许唐柠月去住校。
后来果真是如了他的愿,唐柠月还是在家陪了他一段时间,那时候李京朗以为,她一定会陪他一辈子,她对他那样好,那么爱他,会一直爱他,乃至李京朗根本没想过她走了之后他会去储藏室里在积灰的箱子里再次把这个闹钟翻出来。
那时候他只想听听的她的声音,可这闹钟却再也修不好了,她给他录了什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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