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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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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威教授Krmer 教授的课堂,他的课一座难求,经常还有学生站在墙边旁听。

    赵俞琛和程微岚当然不会错过。

    Krmer 教授五十多岁,气质儒雅,思考时总爱用力挤着眉头,用手端着下巴。一边在黑板前踱步,他用自言自语的方式向学生们发问。

    “这是一个有关客观归责(Objektive Zurechnung)的案例……一位司机非法违章停车,占用了消防通道。数小时后,邻居家失火,消防车无法进入,导致一名老人在火灾中死亡。那么,请问——这位司机的违法停车行为,是否构成对这场死亡的归责?”

    教室内一片沉默,教授扫视一圈,程微岚还在心里用德语组织语言的时候,赵俞琛就举起了手。

    他总是第一个举手,一个小组里的同学们都互相挤挤眼睛,这位来自中国的“天才”快主导他们的课堂啦。

    教授朝赵俞琛颔首,他已经很熟悉这张英俊而自信的面孔了。

    “谢谢教授。在中国的刑法课堂中,我们通常会先分析行为是否具备‘因果关系’,比如违法停车是否是导致死亡结果的原因之一。其次,我们会考虑行为人的‘过失’是否足以评价其行为。在这个例子中,司机确实有交通违法行为,也存在一定的过失。但是,从中国刑法角度来看,这种间接后果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的争议情形,关键取决于法院对可预见性的判断。”

    Krmer 教授点头,嘴角微扬:“Eine sehr przise Darstellung –非常准确的描述。这是典型的‘因果加过失’模型,也正是德国刑法几十年前的主流思维。但是,赵,你是否注意到,仅靠‘过失’来解释,似乎可以将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死亡都归责给某个小错误的行为人?”

    赵俞琛一怔,轻声回应:“您的意思是……单一的因果判断,可能会造成归责范围的过度扩张?”

    Krmer 教授耸耸肩,挥手指向黑板,“正是如此,我们提出‘客观归责’,目的并不是放宽归责,而是设限。不是所有有因果关系的行为,都应归责于行为人。我们要问的是:这个死亡,是不是这个交通规则的规范目的要预防的后果?(Schutzzweck der Norm)”

    赵俞琛若有所思,缓慢点头:“这和中国刑法中现在逐渐强调‘规范目的’的判例发展有些类似……不过,德国刑法里是否会担心——这样‘非形式逻辑’的判断,会扩大法官的裁量权?”

    程微岚在一旁点头,也有些德国同学开始交头接耳。

    Krmer 教授微笑着朝讲台走回去:“你的问题非常典型,也是中国大陆法学发展进入‘价值判断阶段’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但我们相信,法律不是纯逻辑工厂,而是社会治理结构。所以,在德国,我们用体系、判例和学术批评来约束裁量。换句话说,我们不怕裁量,我们怕没有约束。”

    程微岚看见,赵俞琛的眼睛突然变得很亮,很亮,闪闪发光,他嘴里不住重复着刚刚教授那句:“我们不怕裁量,我们怕没有约束。”

    他坐下时,神情明显变了,不再只是应试者式的专注,而是眼神中多了一丝豁然开朗后的通透和欣喜。

    “原来所谓‘归责’,不是问因果能不能讲通,而是问这个后果,值不值得一个人承担。我们太习惯于追责,却很少问,这个责该不该落到他身上。”赵俞琛低头,写下一串笔记,在课件的“Schutzzweck der Norm”下划了两道线,然后在旁边写上中文:“规范的伦理意图”。

    那么?这个责该不该落到他身上呢?

    几年后赵俞琛会经常这样问自己,在法庭上,在监狱的角落,他问自己,这个责该不该担?值不值得担?

    届时他将悲哀而绝望地向自己承认,有些责不该让人去担,可有些责,只能让他去承担——

    作者有话说:PS :关于德国的这所法学院是指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地点等都是真实描写。就是课堂内容,是作者自己问了一些当地法学院的学生然后根据他们的一些课件自己编纂的,我还没机会去听一场法学院的课堂,所以就暂时这样写了。作者虽然学过一些法律,但不是法学专业,如果写得有所偏差,还请谅解。

    《辩护人》是一部韩国电影,很好看,值得推荐。

    “稀有的是要留给稀有的人”,是出自尼采,但并非原文,而是一种思想的总结。查拉图斯特拉是《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男主人公,尼采借他之口表达自己的思想。

    第35章 失去他

    赵俞琛和程微岚的师姐林盛是学校里出了名的铁娘子, 论魄力不输于男人,论细心男人又比不上她,她也曾去德国交换过半年, 也是她叮嘱赵俞琛和程微岚一定要去上Krmer 教授的课。

    “那才叫不虚此行。”林盛跷着二郎腿说, 那时,赵俞琛和程微岚大三, 他们身边还有一个好友谢遥, 日日熬夜苦读, 备战法考。而林盛已经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了,就职于当时上海最有名的律所之一。

    可林盛却说, 在干个几年, 她要出去单干。这个律所是男人的天地, 就算她成了合伙人, 也没有话语权。她要话语权, 她要主导权。

    “再熬几年就有资质了, 等阿琛还有阿岚, 好啦,还有你,谢遥,我跟你讲, 你要是法考一次通过不了,我可不要你,看谁的面儿都不行,你向阿琛多多学习啊!”

    林盛朝三人摆摆手,扬长而去。赵俞琛拍了拍程微岚的肩膀,说:“回去复习吧。”

    谢遥在一旁挤眉弄眼,“你俩不能坐一起, 腻歪得很,影响我学习!”

    赵俞琛笑了,程微岚脸红着去推谢遥,“说什么呢你,自己学习不认真,怪别人。”

    “好啦,走吧,我请你们喝奶茶。”

    赵俞琛对二人挥挥手,转身朝小吃街走去。法考是不用担心的,他的学习一直很认真,不过现在的确不是谈恋爱的好时候,虽然他很喜欢程微岚,也觉得两人最终会走到一起,这不过是时间问题。

    就如所有的法学生一样,经过一番苦读,终于通过了法考,那天除了谢遥高兴得发疯以外,赵俞琛和程微岚都很平静,面对这必然的结果,两人的心情很是淡然。那时,他们已经开始牵手,望向彼此的眼底盛满了少年人的羞怯和欢喜,就差有一个人对对方说出确定关系的话语,大抵暧昧是爱情最美好的阶段,那时他们还年轻,面对未知的未来,性格内敛的两人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后来则是按部就班地去律所实习,赵俞琛和程微岚都去了林盛所在的那家,而谢遥却去了另外一家。林盛自然很欢迎赵俞琛和程微岚的加入,整个实习期间,亲自带他们俩跑上跑下,接触了好多新人都很难接触的案子。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林盛到后来都不能原谅自己。

    她太看重赵俞琛,当得知赵俞琛已经保研后,便劝他在律所多待几个月,她手头上的一个案子棘手得很,他和程微岚不仅可以帮到她,还能从中汲取到一手的经验,为他们以后这个小团队的创业做准备。

    林盛当时手头上有个案子。

    当时宝山区有个老弄堂的棚户改造区,一对邻居家庭因多年积怨,在一次纠纷中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一名男子用水果刀捅了邻居,致其腹部重创,后送医不治身亡。

    一审法院认为属于“故意伤害致死”,量刑15年。被害人家属坚持认为该男子蓄意谋杀,认为其准备了凶器等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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