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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可不容易。

    罗盘的指引与赵哥的嫌疑犯的家族所在的位置很吻合,很好,非常好。

    虽然是隐世修真家族,但人口不少,地盘也挺大,这隐藏在深山里的古建筑,怎么说也有十进,挨个找过去的话太麻烦了,本庄主英明神武的选择了最简单粗暴而快捷的法子——杀过去。

    遍地尸骸我就不信他们没人出来看看,把人都杀光了,自然就可以慢慢找了。

    虽然是修真家族,但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修炼,并且修炼有成,末法时代,能够结丹都是天纵奇才了,大环境灵气稀薄,再天纵奇才也不过如此了。因而大部分人都是炼气和筑基,结丹以上的修士也不是没有,但绝对不是近代现代的人,十成是不知道多少年前的老不死。

    紫玉剑发出了欢快的龙吟,每一次的刺入、拔出都是一个生命的凋零,血肉精华被抽干,只剩下一张枯槁的人皮与脆弱得一碰就碎的骨架,俨然地狱降临人世。

    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这难度

    我莫名的想起了靁的战斗经历,虽然大多是单挑,就算是群殴,总人数也莫名超过个位数,但不论是pk还是群架,我的感觉只有一个:战争。

    是的,战争,两三个人就能打出战争的气势与破坏力来,这就是古神,也是盘古世界无数岁月里古神族哪怕已经没落,但做为古神族创造者的古神仍旧是食物链顶端存在的根本原因。

    王者之所以为王是因为他们掌控别人的生杀予夺,万人追随,而古神,王者拼尽一生才能击败的人,古神随手一指头就能碾死。古神的强大源自于自身,与外物无关,子孙的兴衰对它们的影响基本没有,认真说起来,大洪荒时代神陨如雨,其实真正陨落的古神不多,便是陨落的那些个也多是如靁与凤凰一般放不下自己的子孙,然后把给自己给作死了。更多的古神虽然在意子孙,但能创造第一茬,自然也能创造第二茬,因此比起子孙的延续,自然是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冷漠而强大,这就是古神,每一次的战争都是轰轰烈烈,刺激无比,哪怕只是通过靁的记忆观摩也足以令人热血沸腾,而现在,我觉得自己是个屠夫,这简直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在我忍不住怀疑自己会不会因为这种单方面的屠杀留下心理阴影的时候,终于有不是水货的人出场了,虽然都是炼气和筑基期的,但聊胜于无嘛,而且,金丹期也是有两个的。

    “阁下是雪莹山庄庄主?”一个老头疑惑的打量我片刻后悲愤的问。

    我颌首。“是啊。”

    老头愈发气愤。“你为何要杀我族人。”

    “还能是因为什么,自然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雪莹山庄从来都不是人族。”另一个老头怨毒的道,这眼神,我杀你儿子还是孙子了?呃,想想满地的尸骸,里头大概真有他的子孙。

    我笑说:“对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本庄主跟你们又不是同类,我干嘛要跟你们一条心?杀你们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我可算理解少凰出卖浮初界人族的心情了,既然你们给我按了罪名,那我也不能白担啊,不然也太冤枉了。解释什么的,太累也太麻烦,将罪名坐实,让自己不再是冤枉的,这样不是更容易吗?反正这么做也不会更坏,而且,看别人痛苦总比看自己痛苦要舒服。

    三言两语间又斩了两名修士,两个老头气得血管都要爆了,冲上来打我,然而这毛用都没有,我果断异化。异化的状态下,我的速度可以发挥得更快,正常人姿态的时候自然也很快,但人形只适合修炼,不太适合生猛掐架,人形太脆,承受能力有限,将速度提到最高,非得让空气摩擦力给撕成碎片不可。自然,事无绝对,若是少凰这一位阶的生物就没这顾忌了,变态的人形也是变态的。可惜我不是变态,做为一个正常的神民,我若是想发挥更快的速度就必须异化。

    本庄主拭目以待自己有朝一日从半人半怪物异化成人首龙身的一日,妈哒,老娘现在的状态越来越向人首龙身的形态靠拢了。

    言归正传,本庄主从记事起就开始炼气与训练,虽然年头比不上对面那俩老头,但架不住君族的身体素质高,速度快,而我的速度更快。

    紫玉剑在手,利剑刺入敌人的身体里完全不用担心没刺中要害需不需要再补一剑,因为这柄剑会抓住一切机会吸干敌人越来越感觉自己像是反派大BOSS了,用的武器都是魔剑。

    在两个老头气绝后我麻溜的挖出了他们丹田处的金丹,真可惜不是元婴期的,若是元婴期的,就有元婴了,元婴可比金丹更补。

    正想着忽然觉得背后刺痛,这种感觉我不陌生,是危机感,背后有危险。

    来不及转身,我举剑返撩。

    一柄利剑刺进了我的背后,但紫玉剑也将什么东西给劈成了两半,具体是什么就得回头了。

    我一回头,哇喔,刚才还想有个元婴期修士就好了这就送来一个,若是不考虑贴着自己丹田穿透了身体的利剑,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

    随手拔出了身体里的剑,没上药,伤口附近的肌肉自己就蠕动了起来,虽然没完全愈合,但已经绷紧堵住了伤口血管,血液自己止住了。别说科学家了,便是我自己有事瞧着自己现在的体质都很有拿手术刀解剖一番研究的冲动。谁受伤后伤口的肌肉会跟有自己的思维一样绷紧抓住伤口另一半的同类以堵塞伤口的方式止血?

    伤口既然会自己止血,我也就没管,一把攥住了从修士体内跑出来就要溜之大吉的元婴,张口吞下,唔,味道不错,挺补的,伤口愈合的速度明显加快了。

    灭了敌人的底牌,剩下的小虾米就好办多了。

    一个字,杀!

    求饶?抱歉,我不接受这个。

    你是无辜的?听说过株连没有?头一回我觉得正义的思维逻辑还是有那么一点靠谱的,至少做为人族他们保留了株连的惩罚。

    确定整座府邸都没第三个能喘气的了,我这才去找徒弟,找到徒弟的时候徒弟正被装在一个大陶罐里,陶罐的盖子还是盖着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武则天发明的温和版人彘(将美人削去四肢放进酒瓮里,啥?这还是温和版?嗯,这的确是温和版,吕雉可是将想要抢她儿子皇位的戚姬削成人彘后丢进了厕所里,酒味怎么也比厕所里的味好闻一点)呢。我闻了闻,陶罐里的药液都是用以拓宽经脉的,不过这种药液是用来炼制炉鼎的,也就是说,最终的服务目的是利用炉鼎练功的人而非炉鼎本身。至于炉鼎本身,不仅没好处,还有隐患,开拓经脉是好事,但这种刺激性的开拓过于简单粗暴,留下隐患是很正常的事。

    “怎么把你塞陶罐里了?”我一边问一边将一枚金丹塞进了徒弟的嘴里。“吸收金丹的力量,再吸收药液中的药力看看能不能修复经脉。”

    “我用鸩毒弄死了几个人。”徒弟说。

    懂了,我赞赏道:“不愧是我徒弟,干得好,回头我找少凰看能不能配点生/化武器,再遇上这种事你把所有人都给毒死。”

    徒弟沉默了一秒,说:“好。”

    我将徒弟从酒罐里捞了出来,表示你慢慢消化内丹,我去给你找衣服。

    徒弟花了两天的时间才将金丹的力量给吸收,经脉这才修得七七八八,剩下的问题比较细致,只能慢慢养。

    没事了就行,我问她,接下来是要回山庄还是杭州,我个人偏向回山庄,在鹤城她是绝对安全的。

    鹤城的妖族大多是植食性生物、光合作用生物,吃肉本身就很考验它们的肠胃,吃了一辈子的草,突然吃肉,还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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