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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盘古世界很辽阔,也很渺小。吃了足够的苦头后,只要存在脑子这个东西自会选择于种族最长远也最有利的政治体系。毕竟,我们的目标是进化为新的神族,而非守成。”

    个人觉得最后一个因素才是重点,华夏古代的王朝最重视的是稳定与守成,而君族,老实说,从来都没在意过守成,至于稳定,这个倒是在意,却不是为了稳定而稳定,而是为了更好的前进而稳定,若是混乱更有益进化,我一点都不怀疑那些没节操的高层能制造出个乱世来。

    目标不同,结果自然也不同。

    尘寰默然了。

    老兵也默然了。“这世上真的有神?”

    我道:“当然有啊,不过不是凡人以为的那种,所谓的神其实也曾是凡人,只是它们进化的高度已达到了令所有种族望尘莫及的程度,因而为神。进化为新的神族可以说是所有凡人文明的执念,可惜文明的进化之路,遍地尸骸。”说到最后我也忍不住感慨,老实说,君族很多方面那么乖一半是早期日子太惨淡,另一半则是漫长的历史里看到的文明尸骸太多,心塞出来的。

    老兵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尘寰。“二位都不是人族?”

    我挑眉:“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嘛。”

    老兵没再追问龙脉的事,我却好奇了。“怎么不执着了?”

    “非不执着,而是你们不会有答案。”

    我疑惑。“为何?”

    “不够上心。”老兵道。“若是君族的王朝遭遇这样的事,小姑娘会不会追查到底?”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那是自然。”

    话音未落我便懂了他的意思,我和君长青其实是一样的。

    若是正好碰上自然会顺手调查一二,可若需要用漫长的岁月甚至一生去调查的话,我们却是不愿的。

    老兵很是见多识广,打过抗日战争,也打过华夏支援缅甸的远征战争,去过很多的地方,见识过的东西还真的挺多的。也够悲催的,他说他是这两年才回来的。

    嗯,一个华夏军人,这两年才回国,这已经不是悲催了,堪称悲哀。

    若是不想归国倒也罢了,可他的模样,显然是求归不得。

    我用眼神问比起我来更加地头蛇的尘寰,老兵好端端的怎么求归不得?

    尘寰解释道:“他应该是国/党的士兵,当年入缅作战的远征军结束国外的战事时国中内/战,国/党败了,退守宝岛,他们便不好回来了。再后来西方列强对华夏施行封锁策略,虽然华夏周围接壤的国家众多,但早期时,大多数外交上都不是很好。”

    我秒懂。“那也是够倒霉的,这么多年过去,家中妻儿老小只怕都死光了。”这都过去快六十年了啊喂。

    尘寰无语的看着我。“记得每天刷牙。”

    我怔了下,旋即反应过来丫说我口臭呢,你才口臭。

    不待我收拾尘寰,老兵便问我:“小姑娘既是君长青的晚辈,不知可有继承他的衣钵?”

    我想了想,雪莹山庄如今是我的,也算是继承衣钵了,便点头。

    老兵因为苍老而浑浊的眼睛霎时亮了起来。“那你可能通鬼神?”

    我说:“通不了神,但通鬼,你要写冥信吗?我认识个鬼差,可以帮你递。”看在你是一名保护族群的战事的份上,无偿耗费自己的人情为你递个信好了。

    栖霞山做为旅游景点,周围自然不缺住的地方,写信也需要时间,因此我将自己和尘寰住的地址给了老兵。

    和尘寰在栖霞山疯玩了一整天回到住的地方时已是入夜,一进门便错愕的看到老兵在楼下坐着,都睡着了,显然等了有一段时间了。

    哪怕是睡着了,手里也紧紧抓着一封信,我看了下信封,写着爱妻郑瑾收。

    我嘀咕道:“郑瑾这名字听着更像个男人。”

    尘寰看了下是哪个字眼道:“是女的,我记得有一段时间不少华夏人族都喜欢用瑾或效瑾给自己的女儿做名字,好像是为了怀念什么人,他妻子若是和他差不多年龄,出生时正好处于那段时期。”

    我道:“那个被怀念的人族一定是个英雄。”

    如果不是英雄,不是被那么多人怀念,并且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效仿她。

    老兵还挺警醒的,我和尘寰站了没一会便自己醒了过来,我收下了信,也得知了他妻子的生辰八字与卒时。

    因着老兵的妻子是金陵人,因此我寻的是金陵的鬼差帮忙,回消息很快——

    小庄主你逗我呢?

    你说的这个生辰八字,又是姓郑还是独女的只一户人家,丫六岁的时候就夭折了,弄错信息了吧?

    第308章 第三章回家·时代

    老兵的一生,很是丰富多彩。

    他出生的时候清朝还没亡,他牙牙学语与学走路时清朝GOME OVER了。

    同样经历的人肯定不少,但还能活到现在的不多。

    老兵的家境不错,因此早些时候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早些时候,不是一直。

    老兵的老爹是个商人,一个很有爱国情怀的商人,希望通过实业振兴国家,同样的人在那个时代有很多,那段时间也因此被称为实业的黄金时代,然而,实业振国的结果也是历史上明明白白记载着的——失败。

    老兵的老爹虽未抑郁,却也差不离了,这很难不影响到他的家人。

    情绪上的影响还是轻的,因着自己的失败,老爹对于自己的独子寄予了厚望,将长子送去了上海,那里的外国人最多,可以更好的了解外国。

    虽不知如何才能救国,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外国都是敌人,那么对敌人多加了解总是没错的。

    独子在上海读书长大,最终杀人。

    放学时看到洋鬼子强/女干一个华夏少女,少年找了块够分量的石头冲了上去,冷静的砸得一个配了枪的洋鬼子脑袋开花,红红白白的脑浆溅得到处是,然后敏捷而冷静的夺了枪一枪一个干掉了剩下的两个洋鬼子。

    少年因此而锒铛入狱。

    外国大使馆找上海的官府索要公道,少年被自己的同胞查了出来送入牢中。

    他爹赔进去大半家财才将儿子给捞出来。

    这大概是史上败家最快的败家子了,一件事就将家财给败得差不多了,不过他爹对此倒也没生气,在儿子出来后安慰的摸了摸儿子脑袋就将儿子领回家了。他儿子在上海已经是个死人,再留在上海不太稳妥。

    生活虽拮据了起来,但他爹给他定下的娃娃亲却没被退,虽然父子俩也做好被退亲的心理准备,家业败得差不多了,儿子明面上也是个死人了,谁家父母舍得嫁女儿过来?

    答曰:有。

    回家呆了没多久便和父亲说自己想去参军,当爹的问了句怕死吗?

    儿子回答不怕死,当爹的便说那就去吧。

    这个时候故交带着女儿和嫁妆来了,要遵守当年的约定让两个小辈晚婚。

    当爹的对此很高兴,也希望两个小辈能成婚,最好留个种,如此便是儿子日后战死沙场,也不至于绝后。

    儿子想也不想的PASS了亲爹的想法,他都要去从军了,还跟人姑娘成婚,这不是坑人吗?

    亲爹还是讲道理的,至少不独/裁,看儿子很是抗拒,也就没强迫,婚事最终没成。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亲爹利用剩下的财富和自己多年的人脉将儿子送去了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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