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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强买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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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地问:“你这个小可爱究竟是什么?”不愧都是姓林的,接受能力一样的强大,林琅很快就接受了世界上有鬼怪的设定。

    林梧却卖了个关子,“过个一两天你就知道答案了,他很好相处的,你们肯定合得来。”

    不着痕迹的,林琅和小可爱对视了一眼,很好相处?为了林梧,他们可以的。

    林梧一下子要的多,出去找车又太麻烦,孙老板提前就和店里面伙计说了,开个三轮车帮着送回万象楼。伙计是个脸白如纸、脸颊有两坨大红晕的大汉,这种“妆容”放在两米壮汉身上,看起来相当违和。这伙计非常高,高得还很奇怪,上身长、下半身短,比例失调,也不会说话,像是个机器人,主人一个口令他一个动作。

    林梧偷偷地和小可爱说:“这个肯定是孙老板突发奇想的成品。”

    “不是我们老板做的,是我做的。”

    身后有声音突然传来,林梧吓了一跳,扭头看发现没有人,在小可爱的提醒下低头看,发现是个豆丁大的小家伙……也不能说是小家伙,因为长着成年人的脸,应该是个侏儒症患者,天生矮小。

    后来林梧才知道,小个子是整个香烛店内唯一的人类员工,是纸扎手艺的传承人,姓朱。现在,朱员工往后退了几步,达到和林梧平视的距离之后说:“他个子高点儿,可以帮我拿高地方的东西。”

    他瞅着林梧的脸,林梧被他看得发毛,搓着胳臂说:“你看着我干嘛?”

    朱员工不怎么爱笑,二十多岁的面孔上板着一张五六十的表情,“你的脸长得不错,我可以画下来吗?”

    小可爱提醒林梧,“啾啾。”不可以!

    不用小可爱提醒,林梧自己都觉得不对劲,“抱歉,不可以。”

    遗憾地摇摇头,朱姓员工做最后的挽留,“我可以给一箱安神茶的。”

    “谢谢哈,不需要。”林梧被看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总觉得朱员工的看人的目光不像是看着活物,倒像是看着死物。

    “那就算了。”朱员工最后无奈地转身,他看中的好脸为什么总是无法入画,都是自己做纸扎的灵感来源啊。

    “等等。”

    朱员工扭头,刻板的脸上出现了些许波动,“你同意了?”

    “不是,我看到你手上的石头,那是赭石吗?”

    朱姓员工看着自己手上拿着的东西,是不规则的偏平矿石,和普通的赭石不同,他手上拿的这块在血液中浸泡过,颜色呈现着不正常的红色,碾磨成粉、多次淘洗等等工序制作成颜料之后点纸扎人双唇和脸颊上两坨红的。他用着生无可恋的表情点头,“你要?”

    “可不可以卖给我?”

    “入画。”朱姓员工就一个要求。

    林梧:“……”真是够够执着的,“不行。”

    赭石很好采买,但制作线香的赭石需要浸透血液就有些麻烦了,浸泡的时间少则要半年。线香制作在即,他想要现成的血赭石。

    “那算了,我等会儿问问孙老板。”

    朱员工继续木着脸说:“没有用,他那边没有血赭石,是我自己做的。你是龙王庙林争的后人,我做的最正宗,你外公以前也是从我这儿买的。”

    “哦。”林梧心里面纠结,究竟要不要给“脸”啊,总觉得被入画不是什么好事儿,特别是对方不是普通的画师,而是做纸扎的师傅。他知道修真之人最忌讳面容被他人记录下来,天知道会被用作什么用途。

    “不难为你。”纸扎朱师傅看在林争的面子上,不要林梧的“脸”了,“你们那边的井水不错,给我打一桶过来就好。”

    林梧松了一口气,“好,回去之后就给你送来。”

    “嗯。”朱师傅抛着石头,“给你了。”

    林梧接住,“谢谢师傅。”

    有店员工运送安神茶,林梧和林琅回去的路上就非常轻松了,回了家之后林梧连忙找水桶打了满满一桶水让员工给带回去。

    宅宅已经准备好了午饭等着林梧他们回家,林梧进屋的时候就看到宅宅捧着新买的平板研究菜谱。宅宅感觉自己责任重大,他现在可是大厨呢,要给哥哥准备好吃的一日三餐。

    “哥哥,鸡架子熬汤,里面我放了些木耳、粉丝和小青菜,我今天尝试做的炸肉丸子糖醋口的,还有鸡胸肉撕成丝炒青椒的。”宅宅的手艺与日俱进,“我还给林舅舅做了黑鱼汤,放了两个荷包蛋提鲜,可以吗?”

    “非常棒。”林梧抱抱宅宅,“我们的宝贝太厉害了。”

    宅宅腼腆地笑着,给自己设立了一个可以不断超越的目标,“我会更加厉害的,让哥哥足不出户就可以吃遍全世界。”

    “厉害。”林梧给宅宅竖起大拇指,“我很期待。”

    吃饭的时候林梧和舅舅讨论着还缺少的制香材料,林梧放下筷子在笔记本上圈出重点,“还少芦苇根了,吃完饭我就去河边弄,这个倒是容易的很。哈哈,非常完美,我们终于要有香了。”对着书房的方向林梧喊着,“龙爷你的香火马上就来了。”

    龙爷是不会给回应的。

    林梧不在乎,“舅舅你中午的时候好好休息,下午要做香肯定很累的,要养精蓄锐。”

    “你也是,大中午的别去水边,太阳毒,别被晒伤了。”林琅叮嘱着。

    “不会的,我穿防晒衫、戴帽子。”

    “自己当心了。”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林琅叹气,不是小时候那个一提溜就可以提着走的小家伙了。

    林梧:“……”舅你虽然是长辈,但别用这种“吾家有儿已长成”的目光看着你的外甥诶,你外甥没有比你小多少诶。

    ···

    西洲市临水,水边就生长着芦苇,当然林梧不是去城市绿化的那部分摘,为了好看,那些是打了药水养护的。而且摘了属于破坏绿化景观,林梧是好市民,肯定不会去的。

    他找了个荒僻的地方摘,去的时候路边阴影里坐着好几个阿姨,她们是过来打芦苇叶子准备送到市场上卖的。

    一点多钟的太阳正是毒辣的时候,芦苇荡里的林梧无遮无拦地暴露在阳光中,就戴了个遮阳帽的他觉得还可以,不是很难接受。从小他就不怕太阳晒,总感觉多晒晒太阳能够茁壮成长,一身白皙的肌肤还晒不黑,大学军训的时候没少被女同学羡慕,还跑过来询问他用的什么牌子的防晒霜,那是林梧最受女孩子欢迎的一段时间了。

    “看到了,这儿,芦苇的老根,就需要这个。”在小可爱的提醒下,林梧又找到了一个老根。他拨开芦苇丛,蹲下去挖根,老根已经没有鲜嫩的茎干,剩下的根茎在淤泥中等待化成肥料养护新生的芦苇。

    再过不久就是端午节了,芦苇长势喜人,林梧挖了两大袋的老根之后开始打叶子,学着那些阿姨的动作,挑长得齐整的、好看的带回去好包粽子。

    “阿姨现在太阳这么热,怎么就不早些或者太阳快落山了来啊。”林梧问一个正在打芦苇叶子的阿姨,阿姨的皮肤黒黑的,就算是有了多重保护,劳动人民的皮肤依然是劳动的颜色。

    阿姨看林梧干净明朗,是个帅气十足的小伙子,就心生好感,不然被太阳晒得够呛,谁跟你搭话,“别怪阿姨迷信,山里面脏东西多,正午阳光好的时候过来,才不会被迷了去。”

    林梧表示理解的点点头,因为他看向山里头的树林之间,就有一两个吊死鬼不甘寂寞地在树枝上荡来荡去。有些人当了鬼之后就毫无顾忌,或捉弄活人或直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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