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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net提供的《五年后赴东宫》85-90(第11/20页)
的暖意。
她的阿煜哥哥,在朝堂上是杀伐决断的君王,在朝臣面前是不苟言笑的帝王。可此刻,他只是一个被孩子们围着叫“萧叔叔”的普通人,笑得眼尾弯弯,额头沁着薄汗,衣襟被孩子们扯得歪歪扭扭,却一点儿也没有不耐烦。
有一个瘦瘦小小的男孩一直挤不进去,急得在人群外面直打转。萧承煜注意到了,分开人群走到他面前,蹲下身子问:“想不想看?”
小男孩怯怯地点了点头。
萧承煜把他抱起来,举过头顶,让他坐在自己肩上。小男孩紧紧抓着他的头发,紧张得身子都僵了。
萧承煜温声道:“别怕,不会摔的。你看,那里就是仙霞岭,山上有一大片竹林。等来年春暖花开,让你爹娘带你去挖笋。”
小男孩渐渐放松下来,顺着萧承煜指的方向看过去,眼里慢慢亮起了光。
“萧叔叔。”他轻声问,“你去过那里吗?”
“去过!”萧承煜回道,“我小时候常去。那片竹林里有条小溪,溪水特别清,夏天的时候能捉到小螃蟹。”
“真的吗?”
“真的。等来年夏天,要是萧叔叔还来,带你去捉。”
小男孩闻言咧嘴笑了,露出一颗缺了的门牙。
“好!那你不许骗人!”
“不骗人。”萧承煜郑重地点头。
沈倾音听到这里,眼眶忽然有些发酸。
她知道,萧承煜并没有太多机会能陪孩子们去捉螃蟹。他是皇帝,京城里还有堆积如山的政务等着他,有满朝文武等着他,有天下大事等着他。他能在抚州待的日子,不过短短几天而已。
可他说这些话时,语气那样认真,眼里那样温柔。或许他自己也不确定来年夏天能不能如约而至,但此刻他是真心实意地想要许诺。
等所有孩子都轮过了一圈,萧承煜才直起腰来,额上已经满是汗水,衣襟也被扯得歪歪扭扭,整个人看起来狼狈又亲切。
沈倾音走上前,掏出帕子给他擦汗,轻声问:“累不累?”
萧承煜摇摇头,低头看着她。
“阿音。”他低声道,“等我们的孩子长大了,我也要这样把他举在肩头,带他看遍这世间所有的风景。”
沈倾音闻言,鼻子一酸,眨了眨眼,把涌上来的泪意憋了回去,笑着点了点头。
“好。不过不许只举他一个。要是有弟弟妹妹,也得一视同仁。”
“弟弟妹妹?”他凑近她,压低声音,“阿音这是在暗示什么吗?”
沈倾音的脸颊顿时涨得通红,一把推开他的脸:“谁暗示了!我是说以后、以后!”
萧承煜被她推得偏过头去,却笑得更欢了。
孩子们听不懂他们两个在说什么,但看见先生脸红了,都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
那天下午,萧承煜留在书院里,和沈倾音一起给孩子们上了半日课。
沈倾音教孩子们识字念书,萧承煜便坐在最后面,安静地看着她。
她执笔在纸上写下端正秀丽的字,一字一句地教孩子们念。
阳光从窗棂间洒进来,落在她身上,衬得她整个人柔和又温暖。
后来沈倾音让他也讲点什么,萧承煜想了想,没有讲四书五经,也没有讲朝廷大事,而是拿起一支笔,在纸上画了一幅抚州的地图。
“这是抚河。”他指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墨线,“从西北的仙霞岭流下来,一路往东南,经过抚州,最后汇入鄱阳湖。”
孩子们围上来,好奇地看着那幅简单却清晰的地图。
“萧叔叔。”有个孩子举手问,“鄱阳湖在哪里呀?”
“在抚州的下游。”萧承煜提笔在纸上继续画,勾勒出更大的轮廓,“从抚州出发,顺着抚河往东南走,穿过饶州,就到了鄱阳湖。那是一片很大很大的湖,比你们见过的任何一个水塘都要大,一眼望不到边。”
他又指着抚州西边的山脉道:“这是仙霞岭,山上有老虎,有野猪,还有成片成片的竹林。春天的时候,满山都是笋,你们先生的祖父曾说,抚州的笋是天底下最好吃的笋。”
孩子们听得入了迷,一个个张着嘴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幅地图。
“萧叔叔。”方才那个虎头虎脑的男孩举手,“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呀?你也是抚州人吗?”
萧承煜闻言,转头看向沈倾音,沈倾音正靠在门边,静静地望着他,目光温柔。
他收回目光,对那男孩笑了笑。
“是。”他的声音平静而坚定,“我是抚州人。这里是我的家。”
他说这话时,心里有什么东西仿佛落了地。
是啊。京城是他的职责所在,但抚州是他的家。从前他不敢认,不能认,可如今他已经是天下之主。
孩子们听了,纷纷鼓起掌来。
“萧叔叔是我们的老乡!”
“萧叔叔好厉害!我们抚州人就是厉害!”
萧承煜被孩子们七嘴八舌地夸着,耳根微微发红,唇角却忍不住向上翘。
他又在纸上添了几笔,画了一片小小的房子。
“这是咱们的书院。”他指给孩子们看,“你们要好好念书,将来学成了,去抚州以外的地方走走看看。但不管走到哪里,都要记得,你们的根在这里,在抚州。”
孩子们齐声道:“记住了!”
沈倾音站在门边,悄悄转过身去,用手背擦了擦眼角。
她低头看着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在心里轻声说:宝宝,你看见了吗?你爹是天底下最好的夫子。
他说过的那些话,不只是给孩子们听的,也是给那个年少的阿煜听的。
他在告诉那个自己,告诉这些孩子,也在告诉未出世的孩子——我们是有根的人。我们的根,在这里。
萧承煜在抚州待了五天。
这五天里,他陪沈倾音去果园摘果子,去书院教孩子念书,去镇上集市买菜,在院子里晒着秋日暖阳给她揉腰,夜里拥着她入眠。
日子过得平淡又充实,每一天都像偷来的一般珍贵。
可他知道,终究还是要走的。
最后一天傍晚,沈倾音在厨房里做了满满一桌子菜。
有红烧鱼、糖醋排骨、笋干老鸭汤,还有萧承煜最爱吃的蜜汁桂花藕。
她挺着微隆的肚子在灶台前忙活了小半个时辰,萧承煜几次要帮忙都被她赶了出来。
“今日你不许动手。”她把围裙系好,回头瞪了他一眼,“前几天你把我的厨房祸害得还不够?好好坐着等吃。”
萧承煜只好在桌边坐下,看着她利落地切菜下锅,动作娴熟流畅,和年少时那个能把盐当成糖往锅里倒的姑娘判若两人。
她真的长大了,变成了能独立支撑起一个家的女人。她学会了做饭,学会了教书,学会了一个人在故乡等他。
而他欠她的,太多太多了。
饭菜端上桌,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吃了一顿饭。谁都没有提明天他要走的事,只是默默地给对方夹菜,把好吃的都往对方碗里堆。
饭后,沈倾音说想去看星星。
两个人搬了两把竹椅,坐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深秋的夜空格外清澈,银河横贯天际,星星密得像一把碎银子撒在黑绒布上。
萧承煜把一件厚披风裹在沈倾音身上,把她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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