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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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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个话题:「晚上不要喝咖啡,对身体不好。」

    他回:「知道了。」

    油盐不进,软硬不吃。

    没办法,她只好硬着头皮承认错误:「中午是我说错话了,你别生气。」

    检查再三,又在末尾加上一句,“哥哥”。

    周唯璨是喜欢她这么叫他的,尤其是在床上。

    这次等了很久,等得云畔昏昏入睡,才听到手机短促的提示音——

    「你说错什么话了?」

    立刻来了精神,指尖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她将早已准备好的腹稿拖出:「我陪你长命百岁。」

    「唯一:嗯。」

    盯着这个“嗯”字来来回回地看,摸不准到底是什么意思,云畔不太确定地问:「你还生气吗?」

    「唯一:没生气。」

    「唯一:咬破的地方还疼不疼?」

    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手机在掌心里捂得很热,云畔却舍不得丢开,贴在胸口的位置,瞬间如释重负,告诉他:「一点都不疼,下次可以咬得再重一点。」

    分不清起效的是药物,是酒精,还是他,发完这条消息,她再也抵抗不住来势汹汹的睡意,转眼便陷入熟睡。

    接下来的三天,云畔每天从早到晚把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甚至还主动提出帮盛棠代课,对此盛棠评价:看来是真的吵架了。

    就这么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周唯璨回来。

    云畔起了个大早,洗澡、吹头发、化妆,迫不及待地换衣服出门。

    去机场的路上,还特地拐到花店门口,下车买了一束鲜嫩欲滴的栀子花。

    抵达T1航站楼,停好车,站在到达层出口时,距离周唯璨的航班落地还有两个多小时。

    心情极度亢奋,怎么都安分不下来,云畔一会儿坐一会儿站,中途去洗手间补了个妆,又跑到附近的星巴克买咖啡。

    冰美式和香草拿铁,已经算是他们的标配。

    机场里冷气打得很足,她穿着一条露肩的紧身连衣裙,布料单薄,冻得抱紧了手臂。

    不多时,原本坐在她对面的一个年轻男生走近,把手里的短袖衬衫递过来,有点局促地问她要不要穿。

    云畔没有抬头看他,咬着吸管,敷衍地说不用,谢谢。

    话音刚落,就听到广播提醒,CA869次航班已到达。

    瞬间站了起来,来不及思考,她抱着怀里的花,提着那两杯咖啡,快步往出站口的方向走。

    透过层层人群,云畔踮起脚尖,望眼欲穿地等待。

    陆陆续续有乘客提着行李箱出来,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在她眼里停留一秒就剥落,像爬满墙缝的青苔,不值得注意。

    终于,视线里捕捉到周唯璨的身影,黑T恤,牛仔裤,灰色行李箱,一边低着头摁手机,一边听身边的人说话,怎么看都有点心不在焉。

    心情雀跃到极点,云畔在人群里快速穿行,终于在他走出通道的那一瞬,飞奔进他怀里。

    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周唯璨单手搂住她,又及时托住那两杯咖啡,不至于洒出来。

    “我好想你。”云畔把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脸颊埋在他胸口,从他身上闻到酒店里过分浓郁的沐浴露香气,不是很满意地蹭了几下,企图把这股陌生的味道蹭掉。

    周唯璨看着她笑,“三天没见而已,想什么?”

    “三天还不够久吗?而且你上次总共才回来了几个小时。”

    云畔抬起头,看他弯着的眼睛,心里痒痒的,顾及着旁边都是他的同事,所以没有扑上去吻他,很矜持地把人松开,转而去挽他的手臂。

    “啧,有家属接机就算了,还买花,”出声打趣的是那个黑框眼镜,“嫂子够浪漫啊,要不都说璨哥命好呢。”

    对于“嫂子”这个称呼已经听到免疫,云畔没理他,把小心翼翼护在怀里的那束栀子花递过去,对周唯璨说,欢迎回来。

    /

    八月二十六号,钱嘉乐演唱会当天。

    云畔百无聊赖地站在槐树底下的一块阴凉地,用门票当扇子给自己扇风,看着远处四四方方的体育馆,近处暴晒在阳光底下的摊位,以及挤在那里挑海报挑手幅的女孩,心想她们为什么都不觉得热。

    今天的室外最高气温有三十九度。

    好在没等多久,阮希就到了,朝着她一路小跑,气喘吁吁地停住:“不好意思啊畔畔,路上太堵了。”

    “没事,”云畔笑笑,“我也刚到。”

    阮希朝她身后张望,“璨哥呢?”

    “研究所那边有事走不开,他晚点过来。”

    “行,那咱们先进去。”

    江城的体育馆跟北京工体相比,寒酸得要命,又旧又破,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场地够大,最多能容纳一万五千人。

    钱嘉乐给他们留的位置在内场VIP区第二排正中间,三个连着的座位,距离舞台极近,视野绝佳。

    云畔拿出纸巾把自己和周唯璨的座位反反复复擦干净,才坐下来,倏地想起:“我上一次看演唱会也是跟你一起。”

    阮希微怔:“好多年了吧,那个时候还是他人生中第一场演唱会。”

    顿了顿,又轻声道,“有时候真的觉得,人是被命运推着走的,只有选择接受,才能让自己好过一点。”

    正值日落,残阳如血,云畔扭头看她,发现她今天是特意打扮过的。

    自从工作过后,阮希的穿着打扮其实就收敛了不少,不再像从前那样,挑染几缕粉紫色的头发,涂着五彩斑斓的指甲,耳垂上打着一排亮晶晶的耳钉。

    可是今天却全部戴回来了,一个不落。

    大概二十分钟左右,天色彻底熄灭,舞台追光亮起,大荧幕上开始倒计时。

    在人山人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钱嘉乐站在升降台上,缓缓登场。

    细数起来,云畔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但是也并不陌生,毕竟这张脸大街小巷随处可见。

    从一碗泡面分几顿吃的地下驻唱,到如今舞台上万众瞩目星光熠熠的大明星,钱嘉乐看上去变了很多,但是骨子里的某些东西其实一直没变。很难得。

    除去那把老天爷赏饭吃的好嗓子,云畔也能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他。

    开场曲结束,钱嘉乐跟台下的歌迷打招呼,笑容灿烂,视线若有似无地掠过阮希的位置,稍作停留,又移开。

    作为今年全国巡演的最后一站,歌迷极度热情,此起彼伏地叫着Lane,声音大得几乎要掀翻场馆,自发举起蓝色的荧光棒,连成四面八方起起伏伏的蓝色海洋。

    是钱嘉乐的应援色,也是阮希的幸运色。

    云畔有点走神地想,上次看演唱会,她跟阮希一个比一个哭得惨,这次看演唱会,反而一个比一个平静。

    或许只能感慨造化弄人。

    歌一首一首地唱,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云畔不过发了会儿呆,台上的钱嘉乐已经换完演出服回来,坐在一张透明的高脚椅上。

    他拆了发间的装饰和亮片,穿了身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背带裤,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依稀能找到些许之前在幻昼驻唱时的影子。

    仿佛正在进行一场告别仪式。

    “不知道大家读书的时候,有没有给喜欢的人写过情书。”钱嘉乐握着话筒开口,是闲聊的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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